规范管理 不断创新 注重落实——山东海阳市审计局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科学发展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来源:山东省海阳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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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山东省海阳市审计局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一系列制度和办法,立足从源头上加强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建立起了经济责任审计的长效机制,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服务宏观决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强化领导,健全制度,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近几年来,海阳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由该市常务副市长具体分管这项工作。建立了由纪检监察、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审计局五部门组成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联席会议上通报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情况报告,同时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创新深化,通过联席会议这个平台,各成员单位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协调配合,加大了违规违纪查处的力度,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充分利用。

    在不断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该市实际制定了《海阳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海阳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海阳市审计局关于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操作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为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实行了审计组长负责制、进点承诺制和审后回访制,对编制审计方案、收集证据和出具报告全过程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增强了工作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一直是该局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他们坚持离任必审的制度,对乡镇党委书记、市直一把手、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负责人等坚持逢离必审制度,特别是对单位资金量多、社会影响大、经济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抽调精干力量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的工作质量和效果。针对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时间紧、任务重、审计实践跨度大等特点,注重积极探索、创新,形成了“三个结合”的审计方法体系。一是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预决算审计相结合。在年初制定审计计划时,注意将经济责任审计于财政预决算审计结合进行,充分利用单位预决算审计成果,尽量避免重复审计。二是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每年年初,我局制定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选择任职满三年以上的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每一个属于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领导干部建立了审计台账,记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包括审计时间、查出的问题、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审计建议、审计评价、整改情况等。谁需要审计,谁已进行了任中审计,翻开台账,一目了然。通过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减少了离任审计的工作量,同时实现了审计关口前移,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把审计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发挥了审计的处罚、警示和防治功能。三是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相结合。即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对内部审计成果在抽查确认的基础上,加以有效地利用,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正是由于不断地创新,进一步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查处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近几年共向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移交8人,没收、罚款入库1000多万元。

    三、拓宽审计内容,更加关注民生热点,进一步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重点是涉农资金监督,近年来,各级政府更加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存在总体投入不足、侵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问题。因此,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重点加强了对农业开发、水利建设、扶贫资金、抚恤救济、粮食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审计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农民的自身利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进一步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监督,规范了各部门、各单位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损失浪费现象。

    该局还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大了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力度,注重环境保护政策、土地政策落实情况、水资源的审计;注重政府负债特别是县乡两级的负债情况审计;注重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与效果,检查有无擅自决策或因决策失误造成管理严重缺位、资金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已成为审计机关一项重要的工作,起到了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注重审计成果运用,加大审计整改力度,促进审计结果落实。建立了以审计为基础、评价为依据、结果运用为目的、责任追究为保障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联动机制。组织人事等干部管理部门把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教育、考核、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与惩治和预防腐败结合起来,将审计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审计移交的案件全力配合,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财政、国资等部门加强了对审计反映的财政资金监管和国有资产运行状况的研究分析,加强了监管。审计整改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为此该局建立三项制度。一是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下发之后,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二是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移送处理书和审计建议书送达三个月内,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和跟踪检查。三是审计整改联动制度。由市政府牵头,协调财政、税务、工商、监察、银行等相关部门,协助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决定和建议的落实,对审计机关依法提请收缴财政资金、追缴税款、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的,由相关部们协助征收。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领导干部主动学习财经法规的积极性增强了,审计决定执行率达到100%,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向了健康发展的轨道。近三年来,共完成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102个,查处违规违纪金额 14386万元,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辛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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