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领导对2011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来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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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总结2010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1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还通过了新修订的《哈尔滨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和《哈尔滨市本级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实施意见》。
    
    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姜明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市经济责任审计委员会和市审计局2010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2011年工作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抓好《规定》贯彻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县(市)两级党委、政府要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地开展创造条件。二要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形成贯彻落实《规定》的合力。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根据《规定》实施意见、细则的出台情况及时修订或制定其他审计和评价规范。
    
    二是把握《规定》要求变化,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规定》与1999年的两个《暂行规定》相比,审计计划、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进,要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发展。
    
    三是围绕市委工作中心,突出全年审计重点。一要突出考核需要,服务政府换届。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控制总量,离任优先,任中调节”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审计计划,保证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监督和选拔需要。二要突出重点对象,服务发展战略。要继续加大对党政、重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重大建设项目责任单位领导干部等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三要突出重点内容,服务政风建设。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贯彻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全会精神、政风建设年和“做主人、敢担当,谋发展、惠民生”学习讨论活动结合起来,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和职权特点,将“三权一廉”列为审计重点关注内容,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四要加强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要切实把经济责任审计和重点项目审计与促进干部廉洁自律、选拔任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注意标本兼治,把审计结果真正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依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姜国文同志也在会上作了讲话,对市审计局2010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在实施新战略过程中,审计监督保障作用发挥的非常突出,特别是对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很到位,审计效率很高,审计效果非常好。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方面,能够站在大局的角度谋划工作,实践了“做主人、敢担当”的精神。加大了创新探索审计方式方法的力度,重点突出,审计报告内容很务实,特别是在制度、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提出的审计建议很有针对性,应当发扬和巩固。审计机关的自身建设成效显著,这与市审计局班子抓队伍、抓机关建设是分不开的。(樊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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