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雨花台区以四个载体为依托做好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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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在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审计工作中,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整合审计资源,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和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中,统筹安排财务和工程审计人员共同进行,并明确将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做为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实施中,以财政建设资金流向为主线,关注项目的决策立项、招标投标、竣工审计、资金拨付、项目效益等情况,并将投资审计情况写入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

    二是和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在最近开展的9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尤其是对涉及建设项目的城建、农水、教育等重点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明确要求各经济责任审计小组将采集到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统一报送局基建审计科,由该科根据信息情况统一扎口,梳理出待审计建设项目,上报给区专治办。

    三是和专项工程审计相结合。利用校安工程、生态雨花等专项工程的审计,调查走访了7个中小学校、10个绿化建设单位,即宣传了工程领域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又了解到建设单位在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同时还就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聘用监理、统一资金管理以及如何解决工程质量通病等问题和建设单位进行了探讨研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发挥出“审、帮、促”作用,扩大了专项治理审计在全区的影响。

    四是和内部审计相结合。审计实施中,明确要求:园区、街道、部门等各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内审部门作用,明确建设项目由内审机构与区审计局进行对接、送审和扎口管理,各单位内审机构要加大对下属企业、事业单位或社区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力度,并按政府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1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审计结果定期报送区审计局。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与内审部门沟通,无国家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未经内审部门确认的社会审计报告,均不得结算工程款。(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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