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区四个结合加强经济责任绩效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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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以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立足实际,坚持四个结合探索开展经济责任绩效审计,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由问“责”向问“效”的转变,2010年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8637万元,挽回损失浪费3649万元,有5篇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得到了区领导批示,区委、区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规范性文件3个。

    一是经责审计与乡镇全部政府性资产审计相结合,全面掌握资产情况。通过关注乡镇政府性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掌握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形成的账外资产是否处于失管或随意管理状态;关注存量资产经营、资源性资产垄断权的租赁、公益性设施的对外创收情况,进一步揭示乡镇政府资产管理中的问题,促进乡镇政府重视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有效运行。

    二是经责审计与专项资金的效益审计相结合,拓宽经责审计内容。把乡镇书记镇长同步审计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新村建设资金等有机结合,把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找出资金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注意分析和解决专项资金运行中深层次的问题和资金使用效益情况,促使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截留转移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经责审计与促进规范管理相结合,审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通过对各乡镇、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查,摸清被审计单位的真实财力和财政收支结构,关注是否存在举债搞基本建设的问题,审查新增债务的原因和真实性,了解对目前的债务采取的消化措施是否积极有效。同时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情况,从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管理机制的高度提出审计建议,促进财政财务规范管理。

    四是与节能型机关建设相结合,促进树立节约意识。重点审查接待费、会议费、出国经费等开支是否超过控制标准,对支出控制不力的做到及时提醒,严肃查处损失浪费,并把党政领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带头落实节能降耗、履行厉行节约规定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进一步发挥了经济责任审计在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党政机关廉政建设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励佩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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