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对审计问题“回头看”整改率达90%以上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2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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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十堰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市审计局有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09-2010年接受过经济责任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的16家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从“回头看”的情况来看,16个单位合并资金帐户9个,已整改到位资金6548.82万元,建立规章制度46个,整改率达90%以上。通过坚持多部门对审计问题“回头看”实现了四大效果。

    一是增强了领导干部财经法规意识。通过抓审计问题整改,促进了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严格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政规定,增强了履职过程中的经济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从而规范了权力运行。如市水利局在审计结束后,主要领导认识到单位的房租收入是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用房租收入抵扣招待费不仅仅是单位内部管理的小问题,而是违反相关财经纪律的行为,在今年3月份就将今年一季度的房租收入上缴预算外。

    二是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处置。通过整改,部分单位发现自身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特别是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问题,及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从运行机制上着手,遏制可能发生的隐患。如市物资贸易行业投资促进中心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隐患的问题,及时对物产有限公司收到的房屋补偿款进行清算,并将该笔补偿款1200万元全额收缴到位,450万元的国有股份上缴财政。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大部分被审计单位都能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从深层次的体制和机制方面分析原因,认真查找单位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延伸整改范围,理清单位遗留问题,加强各方面的管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实现内部管理规范化。如市规划局针对审计中提出的容积率调整随意性大、规划执法弹性大的问题,出台了《十堰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和《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操作细则》。并就土地容积率调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与市国土局建立了联系函告制度,确保容积率调整后土地出让金足额及时上缴国库。

    四是解决了部分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单位针对审计提出的由于企业改制等原因造成的往来款长期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积极与借款单位交涉,完善财务管理,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如市机械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在审计结束后,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同某私营企业主谈判,以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依据,向两家长期欠款不还的企业催收欠款共计24万元。(刘斌  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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