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来源:江苏省滨海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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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进一步增强校舍防震抗灾能力,日前,江苏省滨海县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滨海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进行了规范,建立健全了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长效机制,确保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将中小学校舍建成最安全、最让家长放心的地方。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要健全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加强对工程资金的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和套取工程款项,保证校舍安全工程顺利进行,提高校舍综合防灾能力。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成立由教育、发改、公安、监察、财政、国土、建设、水利、审计、安监、地震、气象等部门组成的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县校舍安全工程。二是建立完善的中小学校舍电子档案。三是各相关部门要严明责任,认真履职,保证质量。特别要求审计部门要强化对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

    《意见》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校舍安全监督和管理制度。一是执行公示制度,将校舍安全工程招投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实行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度”,明确规定各中小学校长为校舍安全工程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工程各项责任,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造成各类事故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谨校舍安全工程建设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在工程立项、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资金管理以及竣工验收、审计等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赵强 栾斯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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