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创新思路建立完善八项《意见》构建八大审计领域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8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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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建立完善了八项《意见》,突出特色,构建起了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政府投资审计等八大审计领域新格局。
    一是在财政审计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围绕财政审计大格局,在审计范围上实现对政府性资金、财政运行全过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单位的“全覆盖”。
    二是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确定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审计频次和审计方式,确定不同的审计内容。
    三是在政府投资审计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意见》,确定对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部实施监督,全面关注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并突出在审减额上狠下功夫。
    四是在绩效审计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绩效审计工作的意见》,确定以公共资金、资产、资源为主要内容,以“结合型”与“独立型”相结合为基本方式,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以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主要评价目标,每年安排独立型绩效审计项目不少于10个,其他项目全部关注绩效内容。
    五是在资源环境审计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以维护资源环境利益、防范资源环境风险、保障资源环境安全为目标,以“独立型”、“结合型”和“跟踪型”三者并重为基本方式,重点关注资源环境政策、资金、项目和绩效状况。
    六是跟踪审计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的意见》,确定以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为重点,对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决算、资金管理等四方面予以全面关注。
    七是在企业审计方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逐步提高国有企业专项审计调查比重,增加处于自然或行业垄断领域、承担直接或间接公共责任和政府特定经营目标等企业的审计项目数量。
    八是在发挥宏观服务方面,制定了《关于加强宏观服务型审计的实施意见》,确定按照党委政府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的原则,加大综合调研力度,全面、系统、辩证地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发挥好宏观服务作用。(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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