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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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山东省烟台市审计局对全市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束后,该局向市政府提交了专题报告,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水行政执法力度、调整水资源费计征方式、以经济手段调控水资源开采等审计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责成有关部门单位立即着手研究改进办法,于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建立并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从以下五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强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全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二是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建立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三是实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核定水功能区纳污总量,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量。四是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五是实行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实行水资源管理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考评结果作为相关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王占文  车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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