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将审计信息纳入审理程序严把质量关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5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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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审计信息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提升审计信息效能,确保审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将审计业务类信息纳入审理程序,并在项目审理过程中增强信息意识,促进审理和审计信息交织互动,取得较好效果。近三年来,从该局提交的信息数量和领导批示情况看,提交数年均递增19.5%,批示数年均递增20%。对审计信息审理中,该局重点把握三个方面:

    一是内容反映的真实性。对于一般的审计信息,要求全面系统地反映审计成果,问题要找准、找全、说透,做到如实揭露,准确把握;对于涉及金额巨大、性质严重问题的审计信息专报,要求严格审计取证,详细查阅审计工作底稿,确保所述问题与审计取证一致。

    二是表述分析的准确性。要求审计信息整体上主题鲜明、客观真实、详实具体;用语上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表述准确,避免使用专业术语和模糊量词。尤其是对原因的分析要求透彻、有深度,不仅要分析确定问题的性质,更要深入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背景、形成的根源。

    三是审计建议的合理性。要求针对问题类的信息,要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建议。审计建议要立足全局、准确管用,要与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推动改革联系起来,体现及时性、合法性、针对性、深刻性和可行性。(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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