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侯马市首次对乡党委书记乡长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6日】
【来源:山西省侯马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按照山西省侯马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最近,侯马市审计局组织对新田乡党委书记、乡长两名主要领导干部同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这也是侯马市首次对乡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为切实推动该项审计的创新和发展,该局在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审前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为做好此项工作,进一步深化审计内容,提高审计质量,科学规范对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防范审计风险,侯马市审计局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就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作了详尽安排和部署。

    一是对乡党委书记、乡长经济责任审计,要以乡党委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为主线,以行事经济决策权力的过程和效果为重点,主要审计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和执行财经法规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制定完善和决策程序科学民主情况,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定落实和实施效果情况,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

    二是对乡党委书记、乡长经济责任审计要以促进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为重点,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为基础,关注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决策、管理、运营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对所在乡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稳定和谐等。

    三是揭露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问题。通过对执行国家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经济政策以及财经法规情况的审计,揭示乡主要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问题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特别是注意发现和揭示重大违法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面履行职责。

    四是同步审计将突出审计乡党委书记、乡长责任的划分,根据“谁决策谁负责” “谁分管谁负责” 的原则,严格审计评价,对贯彻执行上级和市里政策的事项、对事关当地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事项,由乡委书记负主要责任;对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以及贯彻执行党委决策中的事项,由乡长负主要责任。准确界定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

    五是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乡两名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各自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结果报告报送组织、纪检部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侯马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组织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并为今后全面推开乡(办)党委书记、乡长(主任)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工作积累了经验。 (贺新明)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