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区出台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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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文件精神的同时,通过积极调研,于近日在全市率先出台了《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三个方面实现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完善和创新。

    一是体现了审计事业的科学发展性。《指南》要求审计人员在对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要树立四种理念:即树立“大财政”审计理念,沿着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权力运行轨迹,审计对象和范围向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转变,将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范围;树立绩效审计理念,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客观地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所付出的代价,评价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持续性,促进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高科学决策和公共管理的能力;树立责任审计的理念,加大问责力度,坚持原则,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促进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树立民本审计的理念,加强对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服务民生中的作用。

    二是具备了较强的可操作性。《指南》在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审计程序等作出的规定的基础上,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特殊性,按照《规定》要求,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审前调查、审计方法、审计内容、审计评价、责任界定、审计报告撰写等做出了具体规定,便于审计人员在审计实践中具体操作。

    三是实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性。《指南》在衔接两个《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审计机关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新要求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趋势,在审计内容、审计调查方法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和创新。尤其是在审计内容中围绕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设置了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这套指标主要由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和区域社会情况两个方面七大类十八项评价指标组成,除了常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外,还涉及到“三公”经费、地方政府性债务、环境效益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和重点内容。(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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