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采纳审计建议出台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0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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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在201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审计时发现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预算管理及预算支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主要存在预算拨款不均衡、国库集中支付拨款计划不合理、预算不够细化、结转指标不明细、部分支出指标科目调剂无依据等问题,在认真分析形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引起该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加强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该市制定出台了《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

    《办法》共八章四十四条,对预算下达、指标执行、用款申请、资金支付、结余控制、进度考核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预算执行要遵循三项基本原则:一是按预算办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二是:按程序办理,不得越权执行预算,三是:按进度拨款,不得超期拨付资金。

    《办法》还明确实行项目支出与预算指标执行、结转指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要求大力压缩支出结转,对在期限内未使用完毕的专项支出结余,由财政予以收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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