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审计强力推行“八制”防控审计风险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3日】
【来源: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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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审计项目质量,全力防控审计风险,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强力推行八项制度防控审计风险。

    一是推行主审负责制。打破业务股室常年坐桩办法,实行审计项目能动管理,按项目审计要求和防控审计风险的能力,确定审计项目主审。明确项目主审是防控审计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把好审前调查、审计方案编制、审计实施、审计取证及审计报告等环节关口。

    二是推行项目工日制。对审计小组每实施一个审计项目所需的工作时间、相关费用及监察执行股复核每个审计项目所需的工作时间实行工日总量控制。工日核定由审计组在完成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填制《审计项目工作日计划表》送分管局长审查,监察执行股复查,局长审签后,反馈给审计小组在审批的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凡超过的审计工日由审计小组自行负责并自理相应审计费用。

    三是推行双向承诺制。即在审计组实施审计前,先向本局领导承诺保证公正执法,严守审计纪律;向被审计单位承诺,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并公示外勤审计工作纪律,下发“审计工作廉政卡”。审计结束后,由分管局长回收廉政卡,将情况汇总上报。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做到一环扣一环,层层抓落实。

    四是推行奖后惩前制。为防止审计组私自隐瞒和截留被审计单位的违纪违规问题,推行奖后惩前制度,即:每年在安排项目计划时,打破职能股室的管辖范围,实行项目交叉审计,凡是后一审计组在审计同一单位时,发现前一审计组未查出和未如实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对后一审计组实行奖励、对前一审计组实行惩处。

    五是推行线索备案制。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被审单位与其他单位的经济业务疑点事项,由审计组将疑点事项逐一复印,并按审计程序取证后交监察复核机构统一备案,并建立审计线索数据库。以便在开展其他项目审计时,由其他审计组在数据库中提取相关疑点线索,与被审单位帐目进行比对,从而揭露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形成线索的整体联动效应。

    六是推行交叉复核制。即改变过去由监察复核股统一的复核模式,对完成的审计项目从审计程序、审计效果等在六个股室之间进行交叉复核,按照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引用法规是否正确、处理处罚是否适当、报告结构是否完整、分析评价是否到位、审计建议是否可行等复核标准,进行交叉复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按质量控制标准相互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纠正,达到取长补短、能动互补及提高项目质量的多重效果。

    七是推行报告测评制。即将审计小组的报告质量细化为百分考核,在审定委员会集体审定项目时,由参会人员对审计小组的报告质量进行现场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其测评结果作为年终项目质量评优的重要依据。

    八是推行要情专报制。对全年的审计项目按照经济责任、财政预算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三大审计类别,对其存在的共性问题及产生原因从机制和制度上进行综合分析,提炼成既有对问题存在风险的预示性、对问题揭露和处理的批判性,又有从宏观层面提出加强和改进问题的建设性的审计要情,向县委政府专题报告,以引起县委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实现审计产品的价值增值。(郑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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