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人大主任对审计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4日】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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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江苏省徐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徐州市201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审计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对社会热点问题作了充分反映,为人大审查决算,加强预算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对审计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突出对预算管理和财政体制改革情况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严格预算约束,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的监督,揭露和纠正财政资金征收、分配、使用各环节中的违法违规与管理不规范问题,促进规范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关注宏观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查找影响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推进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升预算执行审计层次和水平。

    二是突出对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项目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采煤塌陷地村庄搬迁、土地复垦、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把握绩效审计重点,深化绩效审计内容,积极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在审计中,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行政效能等诸多方面综合分析和评价资金的效益、效率和效果,促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三是突出对“三重一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按照“审计跟进”的要求,及时介入、全程监督,确保项目投资落到实处、产生实效。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实行审计关口前移,实行跟踪审计和全程审计,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行为。对于改善民生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审计部门要以重点民生工程和重要民生资金为切入点,坚决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影响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的突出问题,确保资金配套到位、有效使用,促进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四是注重扩大和运用审计结果。审计监督不仅要注重问题的查处,还要注重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机关应积极实行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加强对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整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坚决杜绝“屡审屡犯”的情况发生。对于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和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要根据监督法加强跟踪督办,做好监督问效工作。(赵慧慧 王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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