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七项措施保证灾后重建竣工决算审计顺利开展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30日】
【来源:甘肃省陇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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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省陇南市审计局精心谋划,扎实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灾后重建竣工决算审计。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灾后重建竣工决算审计量大面宽,市局及时充实加强了领导力量,同时将相关科室负责人充实到办公室,以加强对灾后重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认真制定灾后重建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方案。按照“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风险”审计工作原则,对灾后重建项目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重点、组织协调提出具体要求,排出进度表,确保灾后重建审计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建立分级分批审计机制。在审计实施上,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的市直重建项目,由市局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申请独立实施竣工决算审计;对500万元以上(含500万)的市直重建项目,由市局根据申请组织实施,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对先竣工的项目先安排审计,后竣工的项目后审计。四是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审计台账。对市直188个项目实施情况建立台账,同时对项目审计情况建立审计台账,确保项目清楚,审计情况清楚。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与灾后重建办、建设局、环保局、财政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解决审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省厅灾后重建领导小组的请示汇报工作。六是建立中介机构准入制度。制定审计资质标准,对进入我市的中介组织进行审核,对符合资质、技术力量强的中介组织建立档案。根据项目审计难度,合理选定中介组织进行实施,并逐步建立审计保证金制度和审计质量稽查制度。七是加强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建立前期准备、招投标、主体工程建设、后续工程审计标准。市局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按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审计质量。(何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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