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7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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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0日,受省政府委托,安徽省审计厅厅长刘战平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做了《关于〈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草案)〉的说明》。刘战平强调,内部审计在我国审计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是国家审计的延伸和重要补充,是强化内部控制、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的重要环节,更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各部门、各单位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刘战平还详细阐述了《条例(草案)》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依据,介绍了《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说明了《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6月21日,安徽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条例(草案)》。委员们认为,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法定要求,出台《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十分必要。当前一些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量较大,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国家审计机关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实行部门、单位内部常态化的监督、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安全有效。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条例(草案)》架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同时,还从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出台《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是安徽省审计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安徽省审计厅将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立法协调,修改和完善《条例(草案)》,推动《条例》早日出台,为安徽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和审计事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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