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审计局要求为审计信息发挥更大建设性作用加力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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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为更好地发挥审计信息在沟通情况、反映问题、交流经验、服务决策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推动审计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工作的意见》,就审计信息工作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内容,提出了六项质量要求。

    一是明确四方面内容要求,力求审计信息紧扣审计工作实际,展示审计各项成果。具体为:对于问题类信息,要求重点反映具有典型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和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问题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于成果类信息,要求重点反映审计改革创新的正面影响,落实审计建议、利用审计结果取得的成果以及审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等。对于经验类信息,要求重点反映审计工作中具有指导意义和推广价值的新方法、新举措、新思路和新经验。对于动态类信息,要求重点反映审计项目实施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二是明确提出六项要求,全面提升审计信息质量。《意见》突出“六个注重”:注重鲜明性。主题鲜明、简洁、扼要;内容要突出重点,防止面面俱到,一篇信息只反映一个主题、一个点;注重准确性。用语讲究分寸,力戒套话、空话,力求语言真实而不夸张,体现平易、朴素、凝炼;数据准确而不虚报,确保客观、真实、具体;注重针对性。信息的报送机关主要是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在编写信息时,要求善于把握各自的特点和需求,增强针对性,提高采用率;注重专业性。要求善于从审计的角度看待事情和问题,用审计的语言反映情况;注重时效性。审计信息时效性强,使用价值就高,要求做到第一时间反映,避免报送时过境迁的信息;注重独特性。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和上级要求,注意在立意和视角上下功夫,体现青岛特色和自身亮点,突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优势。

    三是明确计划任务和保障措施。《意见》明确提出每年的审计信息编写数量不少于240篇,其中被市级以上内刊采用量不少于120篇次,并就保障措施提出了三项具体要求: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握审计信息工作的特征和规律,坚持一手抓审计业务,一手抓审计信息,两手都要硬;要落实责任。市局法规处为审计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审计信息计划、管理和考核,各区(市)审计局明确专人负责;要严格奖惩。将审计信息工作纳入处室、区(市)审计局以及个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大考核比重,年度考核时,视情予以奖惩。(李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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