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县审计局“三个结合”开展经济责任任中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来源:安徽省濉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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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组织部门提拔干部提供参考,安徽省濉溪县审计局积极探索任中审计。

    一是任中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濉溪县审计局在年初制定项目计划时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安排了多个任中审计,一次审计两个成果,从而节约审计资源。任中审计以财政财务收支为载体,客观反映被审计对象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国家相关政策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同时任中审计依据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证据对被审计对象作出客观的评价,对被审计对象履职情况及应负的经济责任作出合理的界定。

    二是任中审计与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统筹安排、合理分工、上下联动,将上级审计机关和领导安排的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和专项资金审计项目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同时进行,既能反映出专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又能反映出被审计对象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经济责任。

    三是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方法,将离任审计关口前移,对一些任职时间长、拟离任的干部,积极安排任中审计,促进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为组织部门提供被审计对象客观准确的审计评价,促进审计结果的运用。( 余慧敏   吴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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