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厅出台推进审计机关预防腐败重点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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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进审计特色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实效,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近日,福建省审计厅出台了《福建省审计厅关于扎实推进审计机关预防腐败重点工作意见》,该《意见》注重源头上防治腐败,构建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意见》指出,一是要明确重点对象和部位。按照权力与责任对等、责任与风险对应的原则,以及涉及的被审计单位利益大小的关系,目前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对象应为一线审计人员,重点部位应为投资、企业(金融)以及专项审计中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审计事项和审计组现场实施审计阶段。

    二是要着力开展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要按照“清权、确权、亮权、督权”的基本程序,对照审计机关法定职责和“三定”方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建立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政务网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此基础上,制定各项权力运行程序和监控规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着力推进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以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为重点,注重把握好理出权力清单、制定裁量标准、规范运行流程、完善执法制度、公开运行全程、适时评估校正等六个关键环节,要在全面清权确权的基础上,梳理出具有自由裁量幅度和空间的所有行政权力清单;对运用范围、行使条件、实施种类、具体程序等具有裁量空间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形成裁量标准;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使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相对人权利和投诉举报途径等要素;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告知、回避等制度,以及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权力清单、执法依据、执法权限、裁量基准、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并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定期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以及规范后的裁量标准、适用规则进行评估校正。

    四是要完善廉洁从审措施。抓住现场实施审计阶段这个关键部位完善各项措施。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严禁违反审计纪律行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审计人员廉洁从审;要加强审计组廉政教育,围绕每年度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审后讲评,促进审计人员依法从审、文明从审、廉洁从审;要落实审计告知制度,审计进点时,落实好审计公示和审计纪律征询制,向被审计单位公布有关审计事项、审计纪律等。审计实施结束,在被审计单位公示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自理情况,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的监督;要实行审计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单项审计实施结束后,审计组应及时向监察室等部门报送《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自理情况表》。同时处(科)室领导和审计组组长要定期向分管领导、纪检组组长汇报审计现场廉政纪律执行情况。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要认真落实对审计纪律执行情况的廉政回访、跟踪检查和通报制度,通过走访被审计单位、听取审计组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掌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和其它廉政规定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审计纪律的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廉政勤政谈话制度,提高处(科)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意识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推动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要积极支持兼职廉政监察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特约审计员、民评代表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的监督检查,认真办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开通审计门户网站举报信箱等,扩大和增强监督实效。(郑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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