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门市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来源:湖北省天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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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天门市审计局以促进依法行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稳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成效显著。2006年至2010年,该局先后对市直部门、各乡、镇、办、场、区63名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共有40份审计结果报告被市领导批示,通过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提拔使用5人,平调23人,同时通过经济责任的延伸审计,党纪政纪处理7,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人。

    实现了三个转变。一是在审计模式上,实现了由离任审计向任中审计的转变。自2006年来,该审计局逐年扩大任中审计面,计划安排中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比重由2006年的21%提高到2010年的77% ,建立了以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为主、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履责意识。二是在审计内容上,实现了由领导干部任期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向财务收支与经济管理行为、重大项目决策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捆绑”审计的转变,不断强化了审计监督的针对性;三是在审计评价上,实现了由主观评价领导干部个人功绩向客观真实地评述干部履行职责、决定决策、政策执行等内容的转变。主要是根据审计对象所在部门不同、职责不同,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评价经济行为,界定经济责任。
 
    强化了督导整改。为了确保审计决定和建议事项得到整改落实,天门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销号制度》,规定将每个项目查出的问题列出明细及整改时限,整改一项销一项,并将整改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如2010年,共对皂市镇、市规划局等10个单位下达了经济责任审计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告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有的“一把手”亲自督促抓整改;有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情况,分解整改责任;有的单位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整改措施。同时,为了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每年年底,组织纪委、组织、人事、审计等成员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审计结论的落实情况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畴,作为班子评定的重要依据,使审计整改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审计监督作用得到明显提高。

    规范了结果运用。为了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近几年,天门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制定了《天门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试行)》和《天门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作出了规定。在具体的审计结果运用中,天门市实行了“三个结合”的方式:一是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班子年度考核奖惩相结合,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坚持凭实绩论升迁,依贡献论奖惩;二是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晴雨表,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三是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与教育警示干部相结合,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教育警示领导干部的一手教材,市主要领导在全市相关大会上,经常性引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资料,警示领导干部要依法行政,较好的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郭 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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