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审计局充分发挥查办渎职侵权案件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来源: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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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审计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特别注重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预防领导干部渎职侵权,全面履行经济职责,依法预防、揭露、查处渎职侵权案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审计重点,健全工作制度,提升审计质量及效果,加大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充分发挥了审计惩防并举、监督与服务的双重作用。

    一、强化对重点部门和资金审计监督,发挥审计反渎职侵权的“侦察”作用。该局将审计重点放在掌握财权、事权的部门,涉农、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重点专项资金,重点关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资产购置及处置、惠民政策执行等重要经济事项运行过程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在审计过程中将发现侵权渎职案件线索作为重要的审计目标,对发现的线索一查到底,及时将相关情况移交相关部门。

    二、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廉政纪律情况审计,发挥审计反渎职侵权的“反腐”作用。目前大多数领导干部渎职侵权背后,隐藏着腐败问题,因此在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该局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履行廉政纪律情况审计,将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个人收入情况、出国出境情况、公务配车情况以及家属经商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力求全面了解和掌握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经济、财产情况,对于审计发现个人财产同收入明显不符的现象,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三、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促进制度建设,发挥审计反渎职侵权的“免疫”作用。该局注重对审计结果的运用,通过审计结果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上防范侵权渎职。如针对审计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市政府参考审计建议,印发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等5份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因此而产生的侵权渎职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针对审计查出的因卫生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监督缺位,导致医疗卫生行业在医疗收费、医药和卫生材料购销及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上存在突出问题,时任副市长廖达凤作出批示,责令行业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同时市委办、市政府办结合审计情况,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意见》;针对目前工程建设领域是侵权渎职案件高发区的现象,该局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将审计查出的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根据审计结果和审计建议,及时讨论通过并下发《宜昌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许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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