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审计助推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来源: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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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自2007年实行住房公积金年审制以来,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积极为住房公积金安全健康运营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助推了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提升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

    一是促进完善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体系。自2007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市政府、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继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的若干规定》、《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的规定》、《牡丹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行政监督办法》等,形成了较完备的公积金政策法规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二是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平稳增长。 “十一五”期间,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15176万元,平均年增长21.25%。截止2010年底,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15039万元,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224233万元。

    三是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果。住房公积金政策逐步进行调整,使提取额大幅增长。“十一五”期间各类提取合计67318万元,其中:直接用于住房消费提取39961万元,占提取总量的59.36%。截止2010年底,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90806万元,占累计归集额的28.82%。

    四是促进了贷款规模的扩大。“十一五”期间,为10649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33239万元。截止2010年底,已累计向16972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68552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累计余额为112464万元。

    五是住房公积金个贷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十一五”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户数逾期率为1.29%,金额逾期率为0.53%,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1.5%以内,逾期率处于较低风险水平。

    六是促进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创历史新高。“十一五”期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逐年递增,实现增值收益13542万元。其中:2010年实现增值收益5698万元,同比增长80.77%,增值收益率居全省前列。

    七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高,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大幅增加。 “十一五”期间,向市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448万元。其中:2010年向市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100万元,同比增长123.53%。

    八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三网一厅一站十系统” 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在本年完成并运行,为实现管理更精细,服务更便捷,提供技术支持和发展途径,将于于近期完成以“中心为主、专业分工、协作联动、互相监督”的管理运作模式。(王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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