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政府部署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来源:江苏省淮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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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提高债务资金作用绩效,全面落实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7月12日下午,江苏省淮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各县(区)主要领导人、管理政府性债务的相关部门、融资平台公司以及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淮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洪玉在会上通报审计情况,并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落实整改部门、整改要求和整改督查标准,要求市审计局在整改后进行督查,将督查情况汇总及时后向省审计厅报告。针对审计整改,结合下一级规范管理工作,还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增强对债务的风险意识,重视政府债务管理。要把握“适度举债,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从全局、长远、战略的高度,通盘研究发展的要求与可能,合理确定政府负债规模。
    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政府债务“借、用、还”与“权、责、利”相统一的管理体制。组织起草《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举借、使用、偿还、风险控制、监管等环节拟订具体规定。在风险控制和监管上明确市财政、发改委、审计、监察、金融办等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原则履行监管职能,促进全市政府性债务监管制度的建立,以利于债务规模的控制和管理,提高债务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建立专门机构,实行政府债务归口管理。由市政府主导,建立政府债务管理专门机构,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进行归口管理。明确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的职责权限,赋予其相应职能,着力发挥其管理、监控和预警作用,有效克服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不清的弊端。要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尽快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局面。配备专门的机构和管理人员,制定政府性债务会计核算制度,研究科学的债务风险评价指标,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测,夯实债务管理基础。
    四是严格举借程序,设立相应的偿债准备金。举借新债的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审定,债务数额较大的举债项目要报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财政部门还要设立相应的偿债准备金。
    五是采取有效措施清理和化解政府性债务。对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在全面、彻底清理的基础上,要根据贷款合同制定具体的偿债计划,针对各类债务形成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有效的化解措施。对政府直接债务,要根据地方财力编制政府举债、偿债滚动计划,每年编报债务预算,逐年化解债务;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必须在三季度前进行清理,清退,如资金确实困难的,由主管部门汇同财政局协商解决,并将清退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六是加大对土地出让金管理力度。土地出让金是偿还债务的主要来源,但目前土地出让的净收益不高、管理不规范、收缴不及时的问题仍较普遍。首先做好前期测算工作,对于收益不高的项目可暂缓实施;要规范管理,按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全额纳入政府基金预算。平台公司用于融资的地块,出让后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要进一步加大收缴的力度。
    七是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制订《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办法》,充实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金,改变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可变现资产比率。落实被统筹资金的利息承担主体。统一平台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和管理费用定额比例;规范平台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把到期偿还债务作为重要指标来考核;规范平台公司员工薪酬水平。(瞿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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