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表明:江苏滨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实施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来源:江苏省滨海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2010年,江苏省滨海县采纳审计建议修改出台了《滨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并相继出台了《滨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滨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病种住院费用限额结算实施意见》、《滨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一年过去了,县政府的政策文件精神落实得怎么样?2011年滨海县审计局又对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以及镇区卫生院合作医疗结报补偿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 2010年以来,全县累计补偿122.39万人次、8482.21万元,补偿万元以上的665人,县、镇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60.79%,全县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45%。实施按病种结算住院病人10585例,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农民群众医药费用补偿、减少新农合支出364.9万元。最大限度惠及于民,便捷于民, 管好用好农民群众的“救命钱”,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就医难、看病贵”问题,切实减轻了参合农民费用负担,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认可。(项文亚)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