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审计局围绕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提出八项审计建议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来源:湖北省浠水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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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财政审计工作中,湖北省浠水县审计局按照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工作思路,结合浠水实际,积极探索大财政审计路子,重点加强了对预算编制、项目预算和转移支付资金的审计,重点审查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针对该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中存在的纳入单位和资金不完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不规范、银行账户管理不统一、财政国库机构整合不到位等问题,该局及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促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规范财政支付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以国库集中收付为平台,实行财政资金“一个口子”进出。审计建议提出,所有财政性资金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平台运作,“一个漏斗向下、一个口子进出”,在网上直接支付,财政资金的使用由“中转”变“直达”。
    二是切实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的规范化管理。要按照“先支付、后清算”的原则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所有资金都要依照规定支付到最终的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严禁将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转移到库外清算,不得将资金拨付到会计核算中心实有资金账户使用。
    三是健全完善集中支付账户设置。要坚持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由国库单一账户、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和特设财政专户等组成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政府所有财政性收支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核算、反映和管理,特别是要完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资金不能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报账员个人存款账户。
    四是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将各类财政资金专户统一归口到同级财政国库部门管理,按照同类账户合并和实行分账核算的原则,进一步归并和精简财政专户,切实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
    五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级次。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进必进的要求,大力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基层单位延伸,将所有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范围。
    六是做好会计集中核算的转轨工作。按照规范而不集权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工作,将财政部门代理的会计核算业务逐步退还预算单位,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支出管理责任。
    七是改进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要加强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提前编制和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的到位率,使国库集中支付运行建立在明晰和规范的预算之上。
    八是继续推进国库机构整合工作。按照一体化、流程化、效能化的管理要求,要继续做好国库股、收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的整合工作,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健全岗位设置,优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制约,为国库集中支付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冯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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