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雨花台:审计促出台文件规范重大合同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8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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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审计局把合同管理情况作为政府投资审计的重点内容予以关注,揭示了建设管理过程中合同签订、实施、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以专项报告和审计信息的形式上报区委、区政府,引起区政府重视和关注。日前,该区出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办法(试行)》,专门就重大合同的定义、范围、内容、订立原则、注意事项、签订方式、备案管理、监督审查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强化了责任追究。

    文件明确:标的额100万以上,且合同一方主体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园区)及下属单位的合同适用此办法,合同类型主要包括:国有土地租赁承包和出让、国有资产建设买卖、行政征收征用和委托、政府采购、招商引资、特许经营等方面。

    文件规定了订立重大合同必备的内容条款、禁止性行为和应当注意的事项,要求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和聘请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拟定合同后提交区政府法制办,由法制办对合同的主体资格、内容的合法性、条款的完整性、用语的准确性以及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后的重大合同正式订立后,正式文本的复印件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未经审查签订重大合同,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件还规定,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区监察局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该制度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大全区对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的监督力度,更好的防范合同风险,依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丁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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