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实现 “三个转变”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来源: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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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效,注重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创新措施,制定了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三个转变”。

    一是在实施内容上,实现财务收支审计向绩效审计转变。取代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坚持每一笔资金都按照“收入多少钱→干了多少事→取得什么效益”的思路开展审计工作。特别是对于乡镇书记、镇长的审计,把任期内重大建设工程绩效、生态建设绩效、各种专项资金绩效、规模以上企业发展绩效作为必审内容,从而拓宽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使审计结果更能反映出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绩。

    二是在实施方式上,实现以查帐审计为主向以调查取证为主转变。为把问题审深查透,该局跳出“就帐审帐”的传统审计方式,实行以调查取证为主,账目审计、现场审计、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为辅的审计方式,要求审计人员在调查取证中坚持“三个结合”:即账面审计与账外调查落实相结合,现场审计与找有关人员座谈相结合,会计资料审计与现场抽样监盘相结合,以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在近年的镇街领导干部审计过程中,该局按照每个镇街随机抽取10个村,每村抽取10户,对新农合、粮食直补和“家电下乡”等支农惠农政策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通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政责任进行了审计,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在实施范围上,实现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近年来,该局会同组织、人事部门不断研究干部监督新机制,逐步形成了“离任交接→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三位一体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在坚持“离任必审”的基础上,该局按照前移关口抓控制的思路,实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预警制定制度。在年初制定任中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时,结合日常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广泛征求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行为和被举报的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一律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进行审计。同时,该局制订了《临朐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要求在组织部门宣布干部任免的同时,由审计部门牵头,与纪委、组织部门组成督察组,进驻相关单位监督办理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解决了领导干部交接期间突击花钱、转移资产、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问题,使离任领导干部走得明明白白,接任领导干部接得清清楚楚,有效解决了责任不清的问题,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无缝衔接。(朱松华   白星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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