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市市长要求将债务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考核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1日】
【来源:山东省莱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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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莱州市审计局参照审计署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该市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审计,并根据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当地市委市政府提出了“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建立债务动态监控机制,积极消化债务,控制审计风险。”的审计建议。该建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莱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明要求各部门、各镇街务必重视地方债务工作,责成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成立专门债务工作小组,对地方债务严格管理考核,并要求出台专门文件对地方债务进行约束。
    
    近日莱州市政府出台的莱政发〔2011〕28号文专门就地方债务管理作了阐述,对政府已有负债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并要求按债务来源和用途,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帐和债权债务数据库管理制度、并要求市财政对其实行动态监控机制,同时要求各镇街各部门每年初要制定偿债计划,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偿债计划报债务工作小组办公室,债务小组办公室集中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年度偿债计划。市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郝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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