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文件加强水资源监管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5日】
【来源:山东省莱州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近日山东省莱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为全面建立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要求落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任务,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做到取水必须经过许可审批、用水必须安装计量设施、用水必须缴纳水资源费、违法取水必须严肃查处。通过加强水资源的严格保护、节约利用,有效遏制水资源浪费和污染现象。

    去年上半年,莱州市审计局对全市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充分发挥“水资源远程监控系统”作用、进一步加大水资源监管力度等审计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要求水务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改进措施,并结合中央、省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下发了《莱州市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分宣传发动、排查整治、检查验收、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整治非法打井、无证取水、不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不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违规取水行为。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水资源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进一步深化,将形成依法、有序管理水资源的长效机制,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张成良)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