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审计促使出台十项卫星城市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6日】
【来源:浙江省慈溪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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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宁波卫星城市——慈溪市观海卫镇政府根据市审计局前阶段对该镇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提出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急需更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预算支出不合规”、“部分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尚待加强”、“下属单位三费支出有待加强”、“部分工程结算不及时”等问题,及时出台了十项制度整改落实审计意见。十项卫星城市管理制度具体包括:《观海卫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慈溪市观海卫镇财政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指标管理的办法》、《观海卫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试行)》、《观海卫镇机关公用经费包干使用和市外差旅费定额补助办法》、《观海卫镇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观海卫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观海卫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观海卫镇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观海卫镇自收自支单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

    今年上半年,慈溪市审计局在对观海卫镇人民政府审计时发现,该镇作为慈溪市唯一的宁波卫星城市已建立起全新的行政管理体制,但与之相配套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严重制约了卫星城市体制机制优势的发挥。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组重点就观海卫镇现行制度与卫星城市管理要求有较大差距、现行制度在卫星城市管理中存在规范性缺失两方面内容撰写审计专报报送市委、市政府,建议加强观海卫镇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尽快制订和出台卫星城市相应制度,完善卫星城市财政财务管理体制。

    专报引起了慈溪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批示要求尽快出台相应制度,努力加快适应和提升“小城市”的运行和管理水平。观海卫镇就专报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及时召开了镇长办公会议,邀请审计、财税等部门专家共同探究该镇在财政财务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从管理中找漏洞,积极落实审计整改,使审计整改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审计监督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切实推进了宁波卫星城市的建设步伐。(高梦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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