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对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审计调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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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福建省审计厅2011年组织福州、三明、南平、漳州、龙岩、厦门市审计局对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此次审计调查,是为了掌握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执行情况及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揭露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措施、改进管理、强化整治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同一流域的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加强彼此间的沟通与协作,促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有效实施;通过推动市、县审计机关开展水环境绩效审计,不断深化环境审计工作。

    此次审计调查范围是2009至2010年闽江和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重点污染整治项目建设与运营情况。审计调查对象为福州、三明、南平、漳州、龙岩、厦门和宁德市闽江、九龙江流域内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水利、农业、建设等主管部门,以及综合整治任务实施单位。
     
    审计调查重点是: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综合整治目标完成情况;水环境综合整治措施的落实及市、县政府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等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效果;水环境整治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调查水电站梯级开发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等。

     近日的召开福建省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市、县审计部门要全面提高对水资源环境审计重要性的认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与同一流域审计机关的沟通、配合和协调,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要充分借鉴环保、水利、建设部门的相关数据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聘请专家,多方征求意见;要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注意控制审计风险,审计取证要完整及时充分,定性要客观准确,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加强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审计情况的汇总报告工作,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
     
    据悉,该省将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和水源保护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2009年至2010年投入资金26.7亿元。今年,福建省政府将对全省重点入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再投入资金23.9亿元,在饮用水源保护、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5个方面,持续推进入海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郑晓冲 黄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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