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审计局健全社会中介审计质量监管机制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8日】
【来源: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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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性建设项目审价质量监督,充分发挥社会中介审计工作对政府性建设项目管理、资金控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上海市嘉定区审计局从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和内部控制两个方面,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不断健全委托审计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委托审计项目备案制度。要求各中介机构对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审计协议和审计报告报审计局备案。二是建立项目季报制度。设计了季度报表,各中介机构每季度向区审计局上报所委托项目的在审进度情况、已审项目的报告结论和审价收费等情况。三是研究制定了中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由项目建设单位和区审计局共同参与,考核内容包括单位管理、从业人员、操作程序、审计效率、审计质量、审计纪律等六个方面,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招标采购中评价的重要依据。四是完善业务交流培训机制。建立了季度例会制度,及时沟通工程项目审价情况;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邀请市有关行业专家进行业务讲座,提高审价人员的业务素质。五是建立廉政承诺制度。各中介机构在签订委托的同时,要向审计机关做出廉政承诺,保证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审,遵守审计廉政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不断加强审计机关监管能力建设。一是设立专职监管部门,保证监管力量。区审计局指定专门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室作为中介审计监管的具体责任部门,选派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了监管技术力量。二是采取多种监管方式,确保审计覆盖面。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分别采取了对区级重大项目复核、区级一般项目抽查和街镇项目复审的审计监管方式,全方位监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三是规范了内部业务管理流程。建立科长、总工程师、综合业务科三级项目复核工作机制,并充分利用审计业务管理系统,将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

    委托审计效果初步显现。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提升了社会中介机构的审价工作质量。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上半年,接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完成政府性投资审价项目654个,核减资金2.61亿元,平均核减率为14.99%。在区审计局审计复核的69个项目和抽查的16个项目中,中介机构审价核减平均误差率仅为0.54%和0.77%。(苑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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