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宁县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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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搞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精神。近日,甘肃省宁县县政府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下发了政府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深化灾后重建项目审计、加大审计力度、推进审计基建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通知》明确要求审计的重点:一是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包括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编制依据和遗留问题是否合规,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是项目建设成本情况,包括项目的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准的概算执行,有无概算外项目,项目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虚增成本多计投资,资产价值是否准确、合理;三是项目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有无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问题,有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四是交付使用的资产和资料,包括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或转移投资的问题。同时要求审计、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制止和纠正,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据有关法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赵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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