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邳州:围绕“五个切入点”提升财政同级审整改效果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来源: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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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邳州市政府对财政同级审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财政、税务部门积极组织整改,从财政体制和制度上入手,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财政秩序,制订了一系列文件,落实了一系列措施,收到良好效果。

    一是围绕规范财政预算收支管理抓整改。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税费征管和财政支出预算管理的程序,非税收入的收缴范围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要求、土地出让金的收缴程序和支出要求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从执行情况看,财政部门改进了预算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都直接缴入财政部门开设的政府非税收入专户,新挂牌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全部及时缴入财政专户。

    二是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抓整改。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具体要求。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来,建立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完成了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四方联网,实现资金由代理银行先垫付后清算,提高了预算执行效率;建立了预算单位大平台,62家市直单位从2011年开始实行网上记账,其余单位从2012年开始。

    三是围绕激励镇域发展增收抓整改。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市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建立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税收级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新财政体制下镇(开发区)财政收入和支出的范围及相关配套政策、市本级和镇(开发区)的税收级次。在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下,增收分成、增加往来、保证运转,调动了各镇(开发区)实实在在抓项目、抓税收、增加可用财力的积极性,取得较好的政策效果。

    四是围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抓整改。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向、管理制度和拨付程序,以及绩效评价要求和部门监管职责。实施以来,在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上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专项资金拨付仍不够及时。

    五是围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抓整改。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邳州市个体税收社会化委托代征实施意见》,建立综合治税网络,开展委托代征,利用协税护税信息平台,开展个体零散税收普查、清理、调研和稽查活动,促进了应收尽收。(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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