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邑县审计局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来源:河北省高邑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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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近日,河北省高邑县审计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高邑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评价体系从审计评价的原则、方法、范围、内容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要求,指导审计人员在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对接受审计的领导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规范、科学、合理的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在干部监督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该评价体系的实施对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大了组织介入力度,强化了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把组织监督、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更加有机的结合起来。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三是完善了地方审计监督制度,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邢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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