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信县审计局创新审计监督方式不断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力度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来源:山东省阳信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山东省阳信县不断探索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新模式、加大审计执法力度、突出审计结果运用,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坚持先审计后任用,充分发挥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是工作创新,也是严把关口、用好干部的重要举措。县委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组织部门及时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未完成,一律不公布新的职务,审计结束出具审计结果报告后,联席会议办公室作出综合评价,县委组织部根据审计结果及综合评价提出任用意见,县委参照审计结果及任用意见作出干部任用决定。经审计成绩突出的,提拔重用。存在问题的,经进一步核实后,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理。情节较轻的,组织部门负责谈话,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情节稍重,又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县主要领导出面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改正,问题解决不彻底不公布新职务;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有经济问题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把握关键环节,不断创新审计监督新模式
    
    在实行“逢离必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任中审计、跟踪审计等方式,构建了一套与县委干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新模式。
    
    (一)加大任中审计比例,狠抓“关口前移”。为解决干部离任审计结果运用的滞后性问题,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重点加强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县委下发了《阳信县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任职满两年的正职领导干部都进行任中审计,做到两年审计一次、一次审计两年。2007年以来,共对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审计,占经济责任审计的40%,2010年任中审计达到了45%,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以离任审计为主转变为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的模式。由于关口前移,减少了干部严重违纪及职务犯罪的发生,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探索实行跟踪审计,及早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自2009年开始,该局开展经济责任跟踪审计。一是离任前介入审计。对快到龄和需调整的领导干部,提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及早发现和纠正任职期间存在的问题,为县委正确考核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二是离任前跟踪审计。离任前审计介入后,到领导干部离任时,单位的一切经济活动实行跟踪审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开支,报审计局审核同意后方能支付,不经审计局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报销费用,避免了违纪违规及不合理开支的发生。三是离任时及时审计。县委常委会研究领导干部调整会议结束的同时,组织部委托审计局及时到调整干部的单位,盘点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冻结一切财务活动,有效的防止了突击花钱、滥发钱物行为的发生。截止目前,已对20多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跟踪审计,及时纠正违规问题1190万元,减少不合理开支860万元,切实对领导干部离任前后可能发生的问题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三)强化关键部门审计,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力。为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具权威性、更有公信力,首先把县五大班子领导同志列为审计对象,自2003年先后对县人大、政协、纪委,以及组织、宣传、县委县府两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五大班子的示范带动下,各部门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经济责任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自觉行动。在审计对象的确定上,把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掌管财政资金数额较大和有财政资金分配权部门的“一把手”作为审计重点,以此带动整个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该局始终把促进成果转化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最终目标,着力做好成果转化文章。一是严格依据审计结果任用管理干部。近年来,对73名领导干部实行先审后任,参照审计结果,6名干部提拔重用,对存在问题的9名干部,分别做出了批评教育、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违法违纪金额较大的1名干部,按照程序对其开除党籍公职,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是加强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县政府出台的《阳信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办法》,加大了跟踪问效力度,确保了责任到位、整改到位、落实到位,有2个单位因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处理的同时,对领导干部个人给予了5000元的罚款;有 38个单位采纳审计建议60条,完善规章制度40多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水平,避免和减少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体制上加强综合分析、提出建议,2007年以来,被上级采用和领导批示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报告78篇次,为领导宏观管理与决策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如通过对乡镇领导干部审计,发现个别乡镇组织财政收入不到位等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调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建议,县政府据此制定出台了意见并调整了财政体制,调动了乡镇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规范了乡镇财政收支行为。根据审计建议,县政府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阳信县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阳信县使用国家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10项规定,有力推动了全县地方法规的完善和建设,转变了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形成了风正、气顺、心齐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全县经济健康、和谐发展。(董曰忠)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