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审计着力“四个体系建设” 力推“六五”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2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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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推进全市审计机关法制建设迈上新台阶,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武汉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审计厅《实施<法治湖北建设纲要>规划》要求,近日专题研究出台贯彻落实措施,以深化“六五普法”工作为契机,着力建设四个体系,打牢依法治审基础,为审计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建设法治机关,创新优化依法治理体系。以有效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为目标,不断优化依法治审、普法推进的工作体系。一是按照省法治审计机关建设和市法治武汉建设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审计系统法治机关建设暨“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由总审计师任主任的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市审计机关法制建设的统筹规划、部署实施、检查监督、考核验收。二是着眼提升能力增强法治意识,制定法规学习教育制度,把培训学习考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及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做到每周有学习日,每月有专家辅导,每季有学习交流,每年有集中整训,使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建立规范宣传载体,对内运用局域内网、宣传橱窗、机关板报、电子屏等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对外通过日常审计监督、主流媒体、政务外网、审计文书等平台向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学法、守法、尚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四是坚持普法与治理并重,将普法依法治理与审计业务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两型”机关建设和创先争优、治庸问责等专项活动结合起来,将法治武汉建设与“六五”普法、法治单位创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壮大执法力量,健全全市审计系统兼职审计法制宣传员制度,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审计法制队伍。

    二、立足审计实践,配套完善审计规章体系。一是准确把握地方立法时机,适时申报审计立法项目,对《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有关条款与修订后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不相适应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在法制统一的框架下增强地方性审计法规规章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保持地方审计法规的生命力。二是加强和改进审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事前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有效期、定期清理等各项制度规范,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职权流程图、执法制度、执法质量评价考核体系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凡与《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规不一致的审计规范性文件,一律清理、修订、完善或废止,清理结果要在市、区政府公报、政府门户网站和审计政务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告,并编辑汇总形成《武汉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职责汇编》。三是加强审计机关工作规则建设,健全完善审计项目审计组长竞争上岗管理办法、审计组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审计外勤经费自理管理办法、审计项目进度执行管理办法、审计机关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审计机关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审计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使全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三、规范执法行为,探索构建审计操作体系。一是推进审计执法流程操作标准化,编制《审计项目管理和执行流程图》,将整个审计项目管理和执行过程按时间顺序区分阶段、分程序类别、分细化步骤,形成完整规范的审计流程链,突出抓好调查了解、审计通知、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复核审理意见等审计执法基础环节。二是组织编制专业审计操作指南,学习借鉴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国外审计的有益做法,按审计业务领域分别制定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政决算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企业审计、资源环境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计算机审计等满足专业审计实际需求的各类专业审计操作指南,具体规范引导审计执法行为。三是根据省审计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制订的《湖北省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原则和指导标准(试行)》,按照优化、精简、效能、便民的原则,修改完善全市审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三步式”程序规范及细化标准,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后,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审计管理体系。一是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优化重大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开展审前可行性研究评估、吸纳特约审计员等专家咨询意见、集体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以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二是强化质量控制机制,完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优秀项目评选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全面落实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全面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实行审计执法全员、全过程监控,力求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三是创新组织管理机制,完善“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一盘棋”工作机制,运用AO、OA系统数据交互功能建立覆盖全局的动态绩效管理平台,完成全市审计机关会商系统建设。四是健全评议考核机制,认真开展全市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审计文书和审计档案评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人员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情况检查等监督考评活动,考核结果作为全市审计机关审计工作综合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五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完善《武汉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重点突出审计执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控制点。六是完善审计移送机制,建立联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七是实行审计执法公示制,搭建与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互动沟通平台,设立党风廉政建设投诉、审计执法举报、网上行政复议申请信箱,实现网上办事服务全流程的覆盖,促进审计机关依法履责、提能增效。(张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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