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市从五个方面贯彻落实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4日】
【来源:安徽省芜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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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实现芜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持续发展。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审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两办《规定》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研究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贯彻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勤政的重要措施。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应站在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高度,努力把握政治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要求,找准经济责任审计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监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审计工作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也是每个审计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技能。全市各级审计机关要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把握规律,深化实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芜湖经济责任审计建设。

    二、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一是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调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和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国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担任。二是健全完善了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和经济责任审计整体合力。

    三、着力审计创新,进一步加强审计制度建设。学习贯彻中央两办《规定》,贵在落实。为此该市根据全国和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提出了贯彻中央两办《规定》的若干意见和配套措施。拟进一步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领导、计划管理、审计内容、审计评价、结果运用等方面制度规范,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发展。一是认真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经验,将任中审计、分类管理、离任交接、结果公开、整改督查、评价体系、履职联审和部门管理、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具有芜湖特色的创新实践,总结提炼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新的制度规范。二是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数据库。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提高任中审计的比重,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审计工作“1+N”模式,提升审计监督时效性和实效性。四是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核心,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按照《规定》界定的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实施审计,根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履职特点,把握审计重点,并注重从体制、制度层面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五是进一步修订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依法规范审计评价内容,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到以权定责、以责定审、以审定评,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可用。市审计局拟从今年起按照《规定》要求并结合实际对以前制定的县区党政、部门、学校等9个方面的审计评价指南进行修订。六是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情况反馈等制度,深入分析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典型性问题,揭示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加大审计整改督办力度,形成审计监督合力。七是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通报或公告制度。从今年起市本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将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在审计信息网进行公告。八是进一步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审计结果综合分析、运用反馈、整改督查等制度。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与廉洁从政准则、问责追究等各项制度有机衔接的途径与办法,健全经济责任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审计结论。使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用、好用、管用。九是进一步完善部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部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十是积极推进村居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2011年起,各县区应结合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全面启动了村居组织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每年选择2至4个村级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使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态化,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保驾护航。

    四、规范审计行为,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一是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进点方式,实行审前告知和审计进点会制度。审计组进点实施前应当召开审计进点会。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财政、财务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审计进点会,审计进点会可请纪检、组织部门参加。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在审计进点会述职。二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行审计组长和主审分工负责制。被审计领导干部职务是副市级的,审计组组长由市审计局主要领导担任;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县区和部门党政正职的,审计组组长由市审计局分管领导担任;较大审计项目的审计组可设副组长,分别由科长或副科长担任。审计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审计组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审计项目的全过程负直接责任。审计项目主审应当由具有审计师(会计师)资格以上的审计人员担任。三是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和测评制度。审计组在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采取书面测评、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并做好记录。四是依照《规定》要求,重新修订了经济责任审计文书规范,明确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结果报告的格式及内容以及报送方式,进一步提高两个报告的质量。使两个报告的格式更清晰、内容更完整、重点更突出。

    五、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审计干部素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必然对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通过讲座、培训班、对口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审计人员培训,不断开拓视野,使审计人员既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又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和综合分析能力。二是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讨,善于思索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把审计实际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加以归纳总结并上升理论。三是加大审计宣传力度。以学习宣传《规定》为契机,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审计影响。四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依法审计,廉洁从审,树好审计形象。(吕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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