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县审计局出台《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审计操作办法》 突出绩效审计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31日】
【来源: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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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出台《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审计操作办法(试行)》。这是该局继《工程跟踪审计项目竞标(暂行)办法》、《财政性资金投入基础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操作指南(试行)》、《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试行)》、《工程项目审计合作协议》等多份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规范性管理文件之后出台的又一份文件,标志着该局固定资产投资“机关+中介”审计模式又登上了一个新台阶。

    《办法》共分为六个大项23个小项,从确定原则、审计方法、审计内容、重点环节、工作要求、廉政纪律等六个方面,分别对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审计的各个关键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旨在通过推行精细化管理,促使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审计实现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推高固定资产投资跟踪审计绩效水平。

    《办法》规定财政性资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项目必须实行跟踪审计。跟踪审计采取送达审计、就地审计相结合的审计方式,科学合理配置审计资源。

    《办法》重点强调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根据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实施和竣工决算等三个不同阶段,分别对项目建设的资金、技术、社会和环境等各项指标,以及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全面评价,分析影响投资效益的各种因素,提出审计意见。

    《办法》对建设工程承发包、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签证、设计变更、监理履职情况等关键环节的跟踪审计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同时,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审计“八不准”纪律以及其他各项廉政建设规定,采取跟踪监督、不定期走访、明查暗访等各种形式对跟踪审计组的廉政情况进行督查,不断提高参审人员廉洁从审的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降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确保审计的独立性。(薛国春、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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