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审计厅开展以经济责任审计为统领综合实施审计项目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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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审计厅认真贯彻审计署要求,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以经济责任审计为统领,整合审计资源,同时启动、综合实施审计项目,进行综合实施审计项目的试点工作。

    这次试点工作,河北省审计厅组成六个审计组,分别由经责、财政、社保、金融、行政事业、投资、企业、农业等处室负责,同时开展对某市原市长经济责任及该市财政决算、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农村信用社、开发区、国有土地收入及土地整理资金等六个项目的审计,各审计组以满足经责审计内容和要求为原则,各自制定审计实施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审计成果共享,避免重复审计和各自为战。同时,河北省审计厅组成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检查和跟踪审理工作,并实施全过程审计质量控制和审计质量验收制度,对审计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这次试点工作,各审计组将以经济责任审计为统领,深入探索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责任界定等问题,力求客观真实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全部现场审计结束后,各审计组将分别出具审计报告,并将与市长经济责任有关的内容汇总形成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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