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创佳绩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5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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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审计系统紧紧围绕提升审计执法科学化水平,以法制制度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构建法制责任体系为重点,以创新方式方法为突破,狠抓审计系统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日,湖北省审计系统有7家单位获得表彰。其中:十堰审计局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省审计厅及荆门、随州审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先进单位;襄阳市、孝感市和巴东县审计局被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先进单位;此外,荆州审计局和汉川审计局两名干部等被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先进个人。其主要做法:

     ——狠抓审计法制基础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具持续性。湖北省审计厅始终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推动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审计法制基础建设,切实做到“三抓、三到位”:一是抓机构建设,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全省审计机关建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119个,基本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法制处室具体抓、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审计法制建设格局。同时,还把有潜力、勤学习、善钻研、懂业务的审计干部及时地充实到法治部门,负责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统筹规划、部署实施、检查监督、考核验收,全省先后落实专兼职人员500多名,为开展法治工作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二是抓学习,做到教育培训到位。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与网上辅导相结合、内部研讨学习与外请专家讲课相结合、执法培训与执法考试相结合、学习情况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等方式方法,促进广大审计干部真学、真用。全省审计系统先后举办了《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各类专题培训班1800多期,有效地提升了审计干部法律素养。三是抓投入,做到经费落实到位。各级机关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五年来,仅省厅落实经费近两百万元,切实保障了审计法治工作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

     ——狠抓审计法制工作方法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具特色性。湖北省审计系统主动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审计法制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一是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到各种媒体宣传中。对内,运用局域内网、宣传橱窗、机关板报、电子屏等载体进行宣传教育;对外,通过日常审计监督、主流媒体、政务外网、审计文书等平台向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学法、守法、尚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贯穿到审计执法全过程中。对审计执法权力及岗位职能进行认真疏理,制定了审计立项、审计实施、审计审理、审计报告、审计处理处罚、中介机构选聘等审计业务操作规程,量化每个节点的工作事项、工作职责、法律依据、时间要求等操作标准,编制了《审计项目管理和执行流程图》,推动了审计执法操作的程序化、标准化、制度化,形成了立体化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制止个别人或少数人决定或垄断审计事项的情形。加大执法检查和审计质量控制,把审计成果、质量水平作为衡量学法用法实际效果的标准,借助审计复核、审计审理、质量检查等方式,从过去“关门”作业,深入到一线开展现场作业,从事后复核到全过程跟踪审理,确保了审计执法质量,防范了审计风险。近年来,省厅先后对6130个项目开展审计审理,发现和纠正了执法依据、处理处罚、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5264个,充分发挥了审计法制工作的防范、规范和纠错的积极作用。三是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贯穿到各项考核中。该厅坚持把审计法制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真正把审计法制工作列上位、抓上手。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机关内部考核和各单位年终综合量化考核,强化对全省审计系统的评估考核和激励监督,把考核情况和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紧密挂钩。

    ——狠抓审计法制制度体系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具规范性。结合审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湖北省审计系统将推进审计执法制度化、规范化作为重要抓手,制定了各项管理办法达3000多项,横跨审计业务管理全方位,纵向涉及审计执法全流程,审计法制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健全。省审计厅制定了《湖北省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原则和指导标准》、《审计人员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行政执法职责汇编》等审计法制工作制度17项;结合数据库的建设,探索建立了审计执法标准数据库管理制度,运用电子系统软件在法定处罚权限内控制处罚幅度,监控自由裁量权。依托权力运行风险电子监控中心,对审计执法的各个环节和风险点进行实时全方位监控,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和风险防控现代化水平。同时,还不断加强和改进审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审计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事前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有效期、定期清理等各项制度规范,对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职权流程图、执法制度、执法质量评价考核体系等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审计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狠抓审计法制工作责任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具实效性。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湖北省审计厅将法制建设与责任体系构建相结合,理顺审计干部职责,构建审计执法责任体系,通过明确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和环节操作细则,让每位干部明确能为、可为、不为的依据和标准,明确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审计执法过错责任、审计执法错案责任,以及审计查证、定性、处理处罚等阶段的执法责任等,促进了审计干部各司其职、自觉依法履责,目前,该厅已初步建立了以责任为核心、以岗位为基础的审计干部“确责”、“履责”和“问责”体系。将法制建设与机关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相结合,将其列入重要内容,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如既加强审计“八不准”纪律规定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用法律法规标准,促进依法廉洁从审,又深入贯彻《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用道德的标准,培养干部克己奉公职业道德;既加强审计执法,又加强审计服务,正确处理审计与被审计单位的关系,严肃审计纪律,规范审计人员工作礼仪等;既加强审计行为规范,又加强社会行为规范,在不断加强机关的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引导审计干部牢固树立行政法人观念和公民意识,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要求严格遵守和带头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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