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李沧区强化审计专报报送和督办整改取得显著效果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6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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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审计局在审计实践中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以《审计专报》的形式提出解决和预防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区领导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1-8月该局共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审计专报》8期,全部得到区领导的批示,有效发挥了审计对宏观管理的建设性作用。

    一是提升内容层次,专报领导批示率达到100%。对领导重视、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重点关注宏观性、倾向性、苗头性以及体制性、机制性、制度性的问题,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高度提炼、分析和整合,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今年以来共上报《审计专报》8期,均引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先后8次作出专门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审计建议认真研究办理。审计反映问题及建议促进出台了《李沧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地方性管理办法文件,有效发挥审计对宏观管理和决策的建设性作用。

    二是明确专报责任,审计要情上报率达到100%。明确各科室为《审计专报》撰写的责任主体,要求凡重大事项和有价值的信息必须按时上报。各业务科室定期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阶段性总结,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督促撰写《审计专报》;并将专报撰写情况以及领导批示情况与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相挂钩。2011年1至8月结合政府投资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先后上报《基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及后续管理建议》、《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专报8期,平均撰写频率为每月1期。

    三是后续跟踪督办,问题整改落实率达到100%。强化对审计专报反映问题的后续跟踪,结合区领导批示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督办。如针对《2010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及后续管理建议》等审计专报反映问题,区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多部门联合督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督办落实到位;针对《2010年度审计发现我区基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管理建议》等审计专报反映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和部署建设工程管理问题,并出台相关制度办法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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