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城市:审计报告“六个落实”提升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7日】
【来源:湖北省宜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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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北省宜城市审计局为提升审计质量,要求审计报告注重“六个落实”,确保审计报告格式规范、语言精炼、内容全面、评价准确、充分利用。

    落实报告主审突出能力。即打破业务科室常年坐桩办法,实行审计项目能动管理,按项目审计要求和出具审计报告写作能力的要求,确定审计项目主审。明确项目主审是审计报告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拟好审计报告文稿,斟酌报告的语言文字、法规条款使用等内容,把好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关。

    落实报告要素完整规范。按照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基建投资及经济责任审计类别统一制定出报告框架,明确规定报告撰写人员按照要素齐全、内容完备;主次分明、表达严谨;事实清楚、分类合理;定性准确、处理处罚恰当;用词规范、严谨细致的要素去认真撰写审计报告。

    落实报告复核科室交叉。改变过去由法规科统一的复核方式,对各科室完成的审计项目从大到审计程序、审计定性、法律法规运用、审计证据、审计评价、审计建议,小到文字的叙述、用词的准确、错别字的修改、标点符号的正确与否等在各个科室之间进行交叉复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按质量控制标准相互出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纠正,达到取长补短、能动互补及提高报告质量的多重效果。

    落实报告测评百分制。对小组报告实行百分制测评,即在审定小组报告时,由局质量控制委员会全体人员对照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对小组报告的撰写结构、审计的基本情况、阐述的问题事实、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的法律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审计评价等内容进行现场评分,其测评结果作为年终项目质量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落实报告签发审处分离。按“审处分离”的运作模式,由专门的监察复核机构代审计小组统一制作对外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及审计决定等业务文书,由分管业务的领导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法规正确、处理适当、要素齐全、表述清晰、结构完整、语句通畅”的要求审核把关后交局长统一签发,有效地提高了报告质量。

    落实报告利用价值增值。即把着力点放在主攻审计报告的作用及效果利用上,对全年的审计项目按照经济责任、财政预算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三大报告类别,对其存在的共性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从机制和制度上进行综合分析,提炼成既有对问题存在风险的预示性、对问题揭露和处理的批判性,又有从宏观层面提出加强和改进问题的建设性的审计要情,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以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实现审计产品的价值增值,产生较高的审计生产力。(张静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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