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审计局认真开展审计现场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3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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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计准则,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辽宁省大连市审计局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和建立审计项目审理制度,在审计现场审理工作中突出三个重点,实现三个强化,切实加强审计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一是重点检查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强化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查看审前调查记录、组织召开由局领导、审理机构和审计组共同参加的讨论会等方式,检查审计实施方案是否结合前期审计调查了解情况作出了明确安排,审计目标是否明确等,促进增强审计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重点检查审计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强化方案的指导和控制作用。该局采取边审计边审理的办法,检查审计组是否严格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审计,方案调整的理由和调整结果是否合理,是否围绕“标准、事实、影响和原因”四个方面获取证据,证据是否充分、相关等。同时,按照《大连市审计局项目进度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审计组是否按照实施进度分解机制有效控制现场审计时间进行检查,促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是重点检查审计组长的履职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审计过程中,通过参加审计组讨论会、召开座谈会、检查审计工作记录等方式,重点审查审计组长是否及时、准确地给予审计组成员必要的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另外,通过检查审计组成员的工作情况,加强对审计组成员工作成果的审核和工作质量的评估,有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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