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政府履行环保责任情况被纳入审计重点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5日】
【来源:黑龙江省鸡西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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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审计局对该市2009年至2010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排污费征收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在审计中,该局把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纳入此次审计的重点,以揭露环境保护和防治工作中的问题,从体制及宏观层面提出完善措施、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加强环境治理,改善环境质量。
    
    审计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一是关注地方政府是否根据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制定和实施本辖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及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是关注是否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未按国家有关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按期淘汰严重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
    
    三是关注新增投资是否被用于高排放、高污染行业;
    
    四是关注新建、改扩建项目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是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落实环保投资和措施,是否及时严格组织验收;四是关注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类自然生态保护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和化石分布区、温泉等自然遗迹,重要的人文遗迹、古树名木,是否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五是关注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对农村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贫瘠化、地面沉降,防止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它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扩展,推广动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兽药及动植物生长激素。
    
    六是关注当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健康和财产安全时,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积极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七是关注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是否实施限期治理,是否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污染企业;
    
    八是关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工业、农业、畜牧水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专项规划,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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