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遂昌:政府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6日】
【来源:浙江省遂昌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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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7年起,浙江省遂昌县审计局就非常关注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标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标后管理情况等审计调查,连续三年在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制定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等审计建议。
    
    遂昌县从2010年初开始起草《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先后组织该县发改、财政、监察、审计、建设、交通、水利、国土、招管办等部门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历经数次修改,最后该规定由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同时,该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理委员会办公室。
    
    《遂昌县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适用范围,包括招标投标活动和标后合同履约监督管理等;详细规定了招标准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管理、履约监管等具体办法;由县交管办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以及组织、牵头、协调、指导、督促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工作,并明确了相关职责。(陈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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