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多份文件加强市属企业管理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9日】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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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审计局向该市政府提交综合报告,全面反映了该市市属重点企业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的审计建议。该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整改。近期,该市财政及国资管理部门根据市政府要求和审计部门建议,陆续出台了《市管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试行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其中,《市管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等事项均要按规定报市国资监管部门、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关于规范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对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运行费用的内容、支出标准、支出范围及支出程序、不予核定的项目等提出明确的管理要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试行意见》明确了国有资产收益的范围、收缴管理、责任分工等,分别明确规定了市属黄金矿山企业及其他市管企业当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中的国家应得部分的比例,并对部分重点企业的费用开支、领导人员薪酬考核进行了规范。(闫卫东 车绍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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