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构筑立体化审计权力防控机制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0日】
【来源:山东省诸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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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诸城市审计局把加强审计权力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抓手,从审计工作特点出发,积极探索审计权力防控的方法和要求,初步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防控机制。
    
    一是上下联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组织全局人员通过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等方式,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构成的廉政风险点,按照风险发生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等对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排序,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目前为止,共确定了18个廉政风险点,其中高风险点5处,中风险点7处,低风险点6处。
    
    二是左右整合,有效健全防控措施。为了尽可能地消除行政权力行使中的人为因素,建立了审计数据分析制度,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审计,减少手工操作,提高自动化电子化水平,所有操作过程和结果在计算机中保留记录,为内部控制提供充分有效的环境。审计监控一个最大的难点是每一名审计人员是否按照预定的目标和方案实施审计,有无隐瞒、截留、夸大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对此,该局采取的控制措施是: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电子化运作,能够及时掌握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控制审计工作进程,量化现场工作成效,并且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为降低审计风险,强化内部控制,完善了“三级复核”机制。一级复核由审计组长负责,主要监督检查审计人员是否按审计方案确定的事项实施审计,证据是否充分。二级复核由业务科负责,主要监督检查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审计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是否恰当。三级复核由法制科负责,主要监督检查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规是否正确,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最后由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审计决定。
    
    三是内外互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为加强对审计项目质量的内部控制,促进审计机关审计人员严格履行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责任,制定了《审计项目质量考核暂行办法》。为加强监督审计执法行为,促进审计人员依法行政,制定了《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围绕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分别对科室和个人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分解,制定了《诸城市审计局综合考评办法》。同时,注重廉政监督与反馈,在推行“一信一卡”措施的基础上,成立审计廉政监督回访组,到审计单位回访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情况,对审计人员进行全方位有效防控。(白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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