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射阳:出台三项制度 强化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来源:江苏省射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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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审计局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联手推进全县党政领导干部 “三责联审”(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紧紧抓住干部监督的重点问题,着力破解干部监督的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制衡。
    
    2010年以来,该县三部门联合开展对党政一把手实行用人、用编、用财“三责联审”,先后对2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后被提拔使用4人,平调或离岗18人,受行政处分2人。“三责联审”抓住了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的关键点、敏感点、要害点,实现了重点干部、重大事项、重要领域监督的创新和突破,对党政领导干部权力实现了有效的制衡,为干部管理提供了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的审计结果。
    
    《制度》指出,实行联审对象述职制度、联审情况综合报告制度、联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三项制度,是实施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用人、用编、用财“三责联审”的工作操作规范,是进一步加强对党政干部用权行为实施监督的制度保障,是切实提高“三责联审”工作质量的现实需要,是不断推进“三责联审”工作制度化运行和规范化运作的有效手段。
    
    《制度》强调,要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定,确保“三责联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效益性。
    
    ——所谓联审对象述职制度,即采用联合进点的方式,由联审对象向联审人员报告任职期间履行选人用人责任情况、机构编制责任情况和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联审人员就相关问题向联审对象提出质询,要求联审对象现场作出解释说明;
    
    ——所谓联审情况综合报告制度,即参加“三责联审”的三个部门各自形成审查、审核、审计单项报告,并由组织部门牵头形成综合报告。综合报告的内容包括联审对象及所任职单位的“三责”履行方面好的做法和存在问题,综合报告要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并存入联审对象的个人档案;
    
    ——所谓联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即由组织、纪检、监察、编制、审计、财政、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强调协作联动,强化信息沟通,完善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联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不断提升“三责联审”工作的水平,充分发挥“三责联审”工作服务干部监督的作用。(薛国春、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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