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诸城审计局出台《“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2日】
【来源:山东省诸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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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程序化,近日,山东省诸城市审计局出台《“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办法》对“三重一大”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细化。“重大决策”涵盖了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重要政策、规定的制订、修改、变更和废止、阶段性重要工作的安排等;“重要干部任免”包括审计机关科室负责人以上干部的推荐、选拨、任免和奖惩;“重大事项安排”包括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重大建设项目、机关大宗设备采购及固定资产的处置;“大额资金使用”对超限额以上资金和受捐赠的资金和物资安排作出了具体规定。
    
    《办法》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要求。按照议题确定、议题讨论、会议表决的程序进行,同时,对会议的原始记录管理以及会议事项的保密纪律也作出了明确要求。
    
    另外,《办法》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监督及责任追究也作出了相应规定。(白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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